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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持續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,防范資金流動性風險,保證住房公積金制度穩健運行,近日,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下發《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進一步調整和規范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。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獲悉,本次政策調整與規范主要涉及六個方面,包括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、首付比例等,新政于今日起執行。

 

 

通告如下

 

   提取人僅限于繳存本人及配偶

 

新政首先明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人為房產權屬人及其配偶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,以往的政策中,住房公積金繳存本人為公積金貸款申請人,配偶為共同申請人;父母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,可以為共同申請人。新政明確,公積金提取人僅限于繳存本人及配偶。

 
 

 

 

 

 下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

《通知》明確,新政調整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高額度。新政明確,在本市市區購買住房,單人申請最高貸款額度從30萬元調整為25萬元,二人以上共同申請最高貸款額度從50萬元調整為40萬元。

 

值得注意的是,新政對在本市下屬縣(市)購買住房的貸款額度也進行明確規定,具體額度為,單人申請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20萬元,二人以上共同申請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30萬元。

 
 

 

 

 

  根據繳存時限確定可貸額度

根據新規,公積金繳存時限也將影響貸款額度。《通知》明確,繳存6個月(含)以上不滿1年的,可貸額度為上述最高貸款額度的50%,即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12.5萬元,二人以上為20萬元;繳存1年(含)以上不滿2年的,可貸額度為上述最高貸款額度的70%,即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17.5萬元,二人以上為28萬元;繳存2年及以上的,可按上述最高貸款額度來申請。二人以上共同申請的,繳存年限按孰高原則確定。

 
 

 

 

 

 調整住房公積金首付比例及利率

從《通知》獲悉,新政對二套房的認定標準進行了微調,并據此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及利率執行標準。《通知》明確,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公積金貸款記錄,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為30%,貸款利率為公積金基準利率;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一筆已結清公積金貸款記錄,為改善居住條件,再次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,最低首付為30%,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.1倍;家庭名下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,或擁有1套住房且有一次購房貸款記錄已還清,再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為30%,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.1倍。

 
 

 

 

 

明確2套及以上住房認定標準

 

 

 

對于家庭名下在我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,或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認定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,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。上述公積金中心負責人提醒,原有的政策視還清貸款即認定為首套房,而新政中,即使還請貸款,但有貸款記錄的就納入2套及以上住房的認定標準。

 
 

 

 

 

明確人才貸款優惠政策適用范圍

 

 

 

對于住房公積金人才貸款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,新政進行了調整,原政策為從一般本科類等繳存者可適用該政策,新政調整為非“985”、“211”大學本科畢業人員不列入人才貸款優惠政策適用范圍。

 
 

 

 

提醒:以上政策調整自18日(今日)起執行,之前已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,按原政策執行;之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,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者購房合同,能提供交付房款(含定金、首付款或部分房款)的銀行入賬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,按原政策執行。 

 

 

來源:韶關發布